購物須知


電子發票說明

根據財政部令 台財稅字第0972400122號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於瑞昌藥局官網消費開立之二聯式統一發票及三聯式統一發票將以託管方式,不直接郵寄紙本發票,並以Email發送發票開立通知信給您,以茲證明。
※相關規定請參考連結【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小提醒

按下會員載具歸戶,系統將自動連結至政府電子發票平台進行歸戶
歸戶完成後,您即可在政府電子發票平台,查詢已進行歸戶的電子發票,歸戶後的中獎發票將由財稅中心通知,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
歸戶查詢 :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財稅中心24小時免費服務電話 0800-52-1988

 

Q:商品7天鑑賞期(猶豫期)間內辦理退貨,但沒有發票那該怎麼辦?

若您選擇「二聯式電子發票」或「三聯式電子發票」: 退貨無需附回發票,原消費產生之電子發票將於退貨完成後自動作廢,並將依退貨後實際訂購商品重新開立購物發票並再次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Q:列印了訂單查詢內的發票電子檔,可以拿這張紙去銀行行庫兌獎嗎?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發票兌獎必須使用發票正本。
一張發票僅有一張正本,訂單查詢內所提供的列印僅供參考之用,不具兌獎的功能。
※其他有關領獎事項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辦理。
※有任何兌獎疑義,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常見問答服務項目查詢,或撥打電子發票24小時免付費專線0800-521-988。

Q:發票可以指定日期或開立其它品名嗎?

因瑞昌藥局官網發票採用系統化自動開立,因此發票上的品名將依實際訂購的商品名稱開立,請恕無法指定開立其它品名或指定開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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